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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豐田準備要搭車到屏東補習,公車來了。

  遠遠就看到一個人準備下車,車門敞開,我刻意讓那個人先過。

  陡然一個熟悉的聲音傳入耳朵,原來是莉涵小姐。


  她開口就問:「柯啟鴻你今天是不用上課逆?」

  「我現在要去補習呀!」答非所問。


  就這簡短兩句話結束近期的第二次見面(之前段考搭車回來在有遇到過)。


  印象中我暑假是曾為她舟車勞頓只為了她可能沒有學校唸,當時不知道在現什麼殷情的。



  是說我國一跟她僅僅維持一個月的戀情,分手後我依稀記得是在一年後她用即時密我說:「怎麼可以這麼囂張,段考都不準備的。」

  就因為這個開端,我倆重新開啟話匣子。





  結束情人的緣分真的還可能擁有朋友的身分嗎?

  對我來說很難,除非對方表明要重新接納我,就像莉涵小姐這樣。



  話說最近──


  小紫 (2008/5/20 下午 08:29:07): 先生問一下FIRST LOVE 什麼意思?
  野月﹏㊣ (2008/5/20 下午 08:29:27): 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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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