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左手無名指只剩下凹陷的戒痕,情人節那天,四十六天終止倒數。

  協議過程我已不想贅述,可以說是一種儀式,不具紀念價值。

  雖然曾經一度臆測那不是本人,不過分析過,機會不大。

  難過嗎?

  其實還好,情不同,本來就不相為戀。

  遑論難過也經歷過了。

  


  自己好像很喜歡回憶,愚蠢的回憶回想起來甚至會自嘲半晌。

  這次戀愛的回憶,我不會像上兩段選擇不留下實物的證明,星星罐子我繼續留著。

  回憶留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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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中午,結業式一解放我就往校門口急奔,出門口就瞧見妳坐在提款機那的陰影下
等我,真的有種窩心的感覺。

  給意軍載往太平洋的時候,她跟在後頭,在一個紅綠燈,妳一笑,我也報以微笑。

  抵達太平洋的時候,先陪妳去裝腳踏車的火箭筒,妳提議去仁愛國小,隨性的我也就
用妳的腳踏車載著妳往國小騎去。

  那時以習以為常,牽妳的手,偶而摟抱,時而親吻。

  瞎耗到兩點多,妳提議去買妳曾經提及的海苔飯捲果腹。

  因為第一次買,我跟妳買同一個口味,鮪魚,不加美奶茲。

  有了吃的當然要搭配喝的,在下個街的克莉歐佩,妳主動說要請我,我當時傻了一下

  
  男女友出來約會依照崇武的說法是男生的錢沒花完不可以花女生的。

  由於我不善拒絕,所以「我請啦。」這說法就沒脫出口,最後買了一杯阿華田,一支吸管,二人喝。

  之後騎進中山體育場,坐在它的運動場的觀眾席的位子。

  跟妳提過的,那時妳說妳早餐沒吃為了存出來玩的錢,這直接牽涉到妳既然要存錢那麼我更沒
有讓妳請的理由。

  那時跟妳坐在一起,啃著海苔飯捲,一起喝一杯阿華田,聽妳講有關妳的事,那是我覺得最
美好的時光,真的讓我享受到談戀愛的感覺,感覺很好。

  那天剛好交往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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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妳分手時,說得多輕浮、輕鬆愜意。

  而上述回憶也不是藕斷絲連,寫那些大概跟我寫小說同一種心情吧,第三人稱的觀感在看它。

  最後一句給妳的。

  很高興曾經擁有妳,這第五段戀情,句號很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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