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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小兵(18)


  我只穿上四角褲裹上浴巾就走進我跟三姊的房間,吐了一口氣,大字型攤在床上。

  那件莫名其妙出現在我手上的黑色外套被我用衣架吊了起來,盡可能的話我不想髒了或味道變了,畢竟這是別人的外套。

  老習慣又開始了,腦袋不自覺地進行分析、歸類、選項的分歧、樹狀圖、發生的可能性……

  為的是吊在書桌的黑色外套。


  時間點,經過屏東商學院之前的麥當當開始,那時確定外套還不在我身上,且已經開始昏昏欲睡。

  直接假設那外套會在我身上的幾個原因──

  下車的時候就想過了,不可能是我搶了她的外套來披,可能性零。

  非此原因的話,反之,就是她主動幫我披上外套囉?嗯,可能性八、九成。

  原因,穿外套有兩個理由──遮陽與禦寒,前者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那就非後者莫屬。

  而最重要的一點,她為什麼要因為我發抖而給我外套蓋?抑或說她怎麼敢把外套留在我這裡?

  就常理來講,就像拿包子丟狗一樣幾乎不可能拿回來的啊!

  一、她不知道我住哪,就算要賭還會在車上遇到,二、我今天會做那個時間單純因為聯誼結束累了才會搭上那台車,最後一個假設更不可能──想在路上巧遇,三、這遇到的機會太低太低了,我走在屏東市要好幾個月才可能遇到好幾個月前遇到的人,況且還不一定認得出來。

  我對她而言不是不過一個與她換零錢的陌生人?有需要因為我的舉手之勞所以看到我打顫因此拿外套給我披?

  是她太好心了,還是說我只是看到路上有人販賣義賣商品購買的人寥寥可數就此以偏蓋全說社會都沒好心人?


  對!我從剛剛就困在這個迴圈裡,跳脫不出。


  「我該怎麼把外套還給她呢?」我翻翻找找那外套的衣領和衣襬,試著是否在那些地方有留下名字。

  翻了三、四次,一樣的結果:什麼也沒有。

  腦子又閃過一個想法,目前想到唯一的可行辦法,讓我有機會把外套還給他。

  從現在起,不管上學或是補習,總之出門就帶著這件外套,我的想法是:認不出我的人,總認得出自己曾經穿過外套吧,再來如果是禮拜天,搭車回家的時候就要特別搭上今天我搭車的班次,這是假設她禮拜天有固定行程。

  好吧,就這麼定了!


  「叩、叩。」門把旋開,二姊的頭探了進來。

  「老姊,有什麼事嗎?」我抬頭瞧著她。

  「喂!不是警告你在家不要只穿一件四角褲?」二姊握起拳頭。

  「不是提醒妳我在家太熱就只想穿條四角褲?」這句似乎變成我的官方回答,誰叫二姊唸這句早就不下百遍。

  「算了!你哪次聽進耳裡過,多說就只是浪費口水,媽說吃飯了,快下來吃。」二姊無可奈何地說,歪著嘴角緩緩關上門準備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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